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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溪如明月(第二更,求收) (第1/2页)
车辆行驶中。 叶欢猛地踩了一下刹车,车子稳稳地停了下来。 战盾的车窗落下来,叶欢手指着远方道:“那是什么地方?” 胡勇看了一眼,深深地叹了口气:“那是明月溪,中州市有名的好地方。不过,从今以后,就要被糟蹋了。” 叶欢是个宅男,但是明月溪太出名,他还是听说过,只是没有去看过。 如今叶欢只是远远地看一下,就被震惊到了,那上空盘旋的灵气,丝毫不比壹号庄园差。 “走!去看看!” 叶欢驱车就赶了过去。 道路并不算好走,然而战盾的性能当真不错,并不觉得颠簸。 一路走到近前。 叶欢彻底被震撼到了,只见桃红柳绿中,一湾明净的溪水,充满灵性,令人惊艳。 “发现一等灵气,是否吸收?”叶欢刚走到近前,就听到脑海中的提示音传来。 叶欢连忙选择吸收,就觉得脑海中多了一道灵气,灵气的颜色,竟与明月溪的水差不多。 走到岸边,叶欢用手捧起溪水,试着喝了一口,只觉入口甘甜,比矿泉水还要好喝。 “这溪水不错吧!”胡勇赞叹道,眼中都是惋惜的表情。 “简直太好了!”叶欢两眼都在放光,如同捡到了宝。 “可惜过不了多久,这水就会变成脏水臭水,以后这儿的景色,只能成为记忆了。” 胡勇感慨万端地道,从脖子上摘下相机,开始拍照,一边拍照,一边叹息。 “这话怎么说?”叶欢不解地问道。 “王国洲看上这里,想在这里办合成剂厂,听说过不两天,就要走正式手续了。”胡勇道。 胡勇比起叶欢的消息,那可要灵通多了,人称新闻早知道。 “这地方我看上了,谁都别想和我抢。”叶欢眼中露出凌厉的光芒。 胡勇并不看好叶欢,要知道叶欢面对的可是中州市的首富,拔根汗毛都比叶欢的腿粗。 “干什么的?”一道粗鲁的喝叫,突然间响了起来。 “过来看看明月溪。”叶欢笑得非常灿烂。 纵然叶欢的笑,不能迷倒万千少女,可至少不让人讨厌。 然而此刻,叶欢的笑容完全丧失魅力,毕竟对象不同。 “这儿不准闲杂人等进来!快走吧!”来人阴沉着脸吼道。 对面来的两个人,气势都不小,一个穿着皮鞋,敞着白褂,眉目中露出蛮横气息。 还有一个身穿劲装,两只手臂上都带着铁环,一看就是个练家子。 “我们是记者,想到这里采访,希望你能配合。”胡勇拿出他的记者证,在两人面前一晃。 “我最讨厌的就是狗屁记者!”劲装男人一把抓过记者证,就想撕掉。 叶欢向着劲装男人招了招手,一道气息传了过去,将记者证隔空拿了回来。 啪! 叶欢一扬手,使出虚空劲力,劲装男人被他一掌打飞,牙齿都跌落了。 “你别乱来,我可是如假包换的村干部,一声吆喝全村的人都会出来。”白褂男人色厉内荏地道。 “滚!”叶欢大吼一声,平静的水面波涛狂涌,鱼虾乱跳。 瞅着叶欢瞪眼就要杀人的模样,劲装男人和村干部两人吓得落荒而逃。 在中州市,有一所古代园林般的建筑,随处可见风景,布置极具匠心。 园林中间,有一个不起眼的小屋,屋子里面除了一桌一椅,别的什么都没有。 这里却是王国洲最喜欢的场所,他每天都会花费大量的时间,在这里独居。 厚厚的遮光窗帘,很少有拉开的时候,方圆十里,王国洲都不要有杂音。 王国洲独居的时候,喜欢绝对的安静,而且,他不喜欢开灯。 桌子很大。 上面一台电脑,或许是唯一现代化的设备,当然性能非常地好。 楚延明悄悄地走了进来,行动中绝无半点声息,没人比他更清楚王国洲的喜好。 王国洲手里拿着一本书,正在聚精会神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