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我在小说里_十三章 绣衣之狼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十三章 绣衣之狼 (第1/2页)

    午饭后,齐平川借口公事,去了一趟老王家里。

    这货一听要去搞事,两眼放光。

    贼笑着说踩点什么的完全没必要,卑职我好歹也是过来人。

    又眉飞色舞的说哪座青楼里的大家丰腴妖娆,又哪个画舫的大家苗条高挑蜂腰易折腿玩年,甚至于连哪个大家擅长什么活儿都一清二楚。

    最后拍胸保证,今晚一定将齐大人安排得明明白白。

    齐平川听得心儿荡漾。

    他想得很美。

    公子佳人,画舫夜游,灯火辉煌,白条交缠,嘤嘤啼啼,共赴仙境,到时候再来个双娇共枕什么的,岂不是要起飞。

    被勾起内心火焰的齐平川傍晚回去时,小萝莉晚饭做的羊肉汤,让这货一阵暗爽,小丫鬟挺懂事啊,知道给公子阵前壮气。

    不过等他去翻开被褥后,顿时懵逼。

    钱不见了!

    转身冲出门,问正在收拾碗筷的小萝莉,“我的钱呢!”

    小萝莉头也不抬,“买羊肉了啊。”

    齐平川气不打一处来,“少忽悠我,我攒的那些钱,足够买十头羊回来了。”

    小萝莉笑眯眯的抬起头,眼神戏谑,“我还卖了柄剑给公子啊。”

    “卖?”

    齐平川欲哭无泪,不是送么。

    门外,老王贼头鼠脸的探了半个脑袋出来,示意齐大人赶紧,早些去还能挑好姑娘,晚了可就轮不到咱们。

    齐平川长叹了口气,趁着小萝莉去了厨房,来到门口,尴尬的道:“去不成了。”

    老王啊了一声,“杂了?”

    齐平川耸了耸肩,很是无奈,“家有悍妻啊。”

    老王一脸同情,“那我先去了?”

    “去去去,滚滚滚!”

    少在老子伤口上撒盐,齐平川没好气的转身,这漫漫长夜可如何打发。

    既然练不成大宝剑,那也不练剑。

    要练就练玉女心经。

    索性看书。

    书中自有颜如玉……好吧,真正想的是需要更多的了解这个世界。

    接下来几日,齐平川过的很凄凉,领了薪俸还没捂热乎就被小萝莉以家用开支的名义给抢了去,每日只有十文钱的零花。

    也就能买三个锅盔……还是肉很少的那种。

    小萝莉却总是出入各种胭脂水粉铺、首饰店,让齐平川一度怀疑,她是大小姐,自己只是她的奴仆——然而又不知为何,看着这丫头用自己薪俸买的簪子别在秀发间时,齐平川心里反而有些小乐。

    犯贱呐。

    整日里咸淡无聊。

    三天晒网两天打鱼的练剑,所谓的练剑,其实小萝莉也只教了齐平川两招,美其名曰是天下无双的绝世剑招。

    其中一招最简单:长剑从左边膝盖处往右上前方斜撩。

    简单得令齐平川怀疑这丫头是否是存在谋杀亲夫的想法。

    这也能叫剑招?

    偏生还真有个名字:苟延残喘。

    这一招是守。

    还有一招是攻,一攻一守,这就是小萝莉交给齐平川的“绝世”剑招。

    齐平川对练剑的兴趣一落千丈,还不如等着再次梦见作者君,告诉他给自己来个拉轰的金手指划算。

    太平不长久。

    随着那件事情的案情卷宗和尸首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