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日之划水大师_0045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0045 (第1/3页)

    六月的时候,罗信对【超凡者随身APP】国内版本做了一次更新。

    因为传送事故率的制约,以及配合老丈人的战略意图,他为其后续发展准备的两样东西都暂时无法发布,一个是【灵魂小宠物:猫】,一个是【植物培植箱】。

    不过就算没有任何推广、发展策略,他的这个【超凡者随身APP】也是国内最炙手可热的软件,并且没有之一。

    与之相对的,不管个人还是官方……都有无数人或者组织试图对这款APP进行破解,但无一例外的全部遭遇了滑铁卢。

    个人或者民间组织都是为了私利,官方是为了进行技术储备……但也未必没有未来哪一天会进行反制的意思。不过对于罗信来说,会进行技术储备的官方才是好官方,连这种基础操作都做不好的人,是没资格坐到公务猿的位子上的。

    他至今仍旧以天朝公民的身份自居。就跟对秦一宁充满好感一样,以公民的立场来说,他们的做法绝对符合公民利益。

    至于说个人与国家的关系,其实世界上哪个国家都一样,简单形容就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有技术有能力还得有博弈头脑,不然就算没有官方,也会被诸如其他人或者资本玩死,像是爱迪生与特斯拉就是最好的例子。

    这次的更新内容很简单,就是把他的【鉴定术?改】上传整合到【超凡者随身APP】中,使绑定使用者具备了一定物品鉴定能力。

    罗信在逛贴吧和论坛的时候,就经常看到有人发帖,询问得到的物品有没有特殊功用、如何激发这种特殊功用或者纯粹是炫耀的帖子。

    从秦一宁那里了解到,成功觉醒【鉴定】技能的超凡者数量稀少,而目前新出现的物品和装备则相对较多,哪怕是官方,一时半会儿还真有心无力。

    资源类的新物品还好说,形成一个官方统一的说法,紧急培训一下,就能将其相关知识迅速扩散到全国各地。

    像是矿石、树木或者新生物什么,官方定一个统一名称,以后就叫XX矿,XX木,XX怪,征集一下用途,再调集专家检验一下工业价值,把这些记录整理下来,形成新的常识性知识,紧急培训一下,扩散到全国各地,下次其他地方如果也出现这些东西就知道是什么、有啥价值了。

    但有的东西就不是这样了,像是一个指环、一个项链、一把近战武器,这些东西原本的世界就有,但在新世界,谁知道它们具备什么稀奇古怪的功能?

    指环原本是身份的象征,代表某人的妻子或者某人的丈夫,或者某个组织的阶层等等等等,或者干脆就是一个手上的饰物,没有任何意义。

    但新世界里,它可能加力量,也可能加敏捷,或者封印着什么魔法力量,幸运的人可能得到一枚经过祝福的指环,也有倒霉者得到了诅咒指环,被指环里的恶灵吃掉灵魂而死——其他人这才知道这指环有啥属性。

    而且超凡者中觉醒的【鉴定】能力也有高有低,鱼目混杂。

    超凡者的【鉴定】能力体系不一样,举个例子,一把剿杀异界生物得到的手斧,有的鉴定师鉴定 5力量,锋锐 7,攻击速度 5%;而有的人则是 3攻击力, 7速度,属性:特别锋利。

    这是较为简单易懂的,有些复杂的属性,不同的鉴定师得出的结果甚至完全南辕北辙,而这两个鉴定师都是鉴定了至少上千件物品的,经过实践检验的【鉴定师】。

    而根据他俩鉴定结果的东西,去做实验,则两种说法都基本成立。

    这种做法官方反正是相当挠头,手头有用的情报太少,无法裁定,只能暂时搁置。

    只能建议广大民众谨慎对待灾难后出现的特殊物品。

    罗信在看贴吧和论坛的时候,发现特殊物品和魔法装备鉴定师这个灾难后出现的新行当,居然在网上形成了好几个流派,而且跟灾难前吃狗人士与爱狗人士、直男癌与女权、戒色吧与看片吧(泛称)一样,互相之间攻讦不休,各种相爱相杀。

    罗信一开始以为这些人脑子有病,不过深入了解下去,却发现跟上述人士不一样。

    鉴定师流派之争居然涉及到对新世界认知和新的个人力量体系的问题,简单来说,就跟他那个【无法显示】的职业得到的徐雯嘉和刘瑾瑜的个人信息一样。

    徐雯嘉的基础属性划分是:力量、耐力、敏捷、智力、精神。

    刘瑾瑜的基础属性划分是:膂力、根骨、悟性、灵性,嗯……可能还有颜值,或者按照DND说法叫做魅力?

    “啧,原来是学术之争啊,难怪气氛这样焦灼,完全就是你死我活的节奏。”

    当时罗信感慨了一句。

    自古以来,学术之争就要比任何争端都残酷的多,像是哥白尼布鲁诺,天朝历史上的也不少,据说李斯就是为了自己法骨儒皮的新学说,蛊惑秦始皇发动了焚书坑儒事件。

    利益争端什么的起码还有利益,学术争端仅仅因为一个说法就能定人生死。

    不过罗信的【鉴定术?改】基本不涉及目前任何网络流派。

    他的这个鉴定术是模糊鉴定,不能像其他鉴定师那样,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