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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一只特立独行的穷逼(冲榜!求推荐票!) (第2/2页)
余四人,都是名副其实的仙N代! 太扎心了…… “对了,你们三人是专程在这里等我们的?” 作为一位脱离了低级趣味思想高尚的人,不想在庸俗的金钱话题上纠缠,继续受到暴击伤害的姬枫,转移话题问道。 “是啊!毕竟平日里我们都约不到楚长夜的,这次知道他肯定会带你过来天启分部办理手续的,于是我们早早便在这里守着了,说起来我们还是沾了姬枫你的光,果然身为童年挚友的我,论重要性还是远远比不上你们熊熊燃烧的基情啊!” 甄步行仰头四十五度角仰望天空,眼眸中闪烁着明媚的忧桑,那是他逝去的童年。 以前曾经互相摸过彼此小鸡儿,比过撒尿谁撒得远的童年挚友,如今变成了连自己名字都记不住的最熟悉的陌生人,想想都很是凄惨。 “姬枫!我马化云不服,我要和你决斗!” 作为楚长夜忠实小迷弟的小马,也按耐不住跳了出来,对着姬枫叫嚣道。 “决斗个屁啊决斗,小孩子别整天想着打打杀杀的,有这个时间多读几本书陶冶陶冶情操。我已经是一个成熟的人了,才不会和你这种小孩子一般计较,做出决斗这么幼稚的事情,免得别人说我以大欺小!” 从年龄上来讲,马化云今年十五岁,还处在上初中男孩子的青春叛逆期阶段。 但姬枫不接受决斗的真正原因,并不是什么怕别人说自己以大欺小,而是自己确实打不过才十五岁的马化云。 他又不傻,既然明知道打不过,还去接受决斗,这不是想不开自己找虐么。 “长夜兄,好久不见啊!最近想我这位挚友没?” 甄步行凑上前去,很是亲昵地和自己这位童年挚友打着招呼。 “你是哪位?” 楚长夜看着他,一脸茫然,如是问道。 甄步行:“算了,我们还是换个话题吧。马上就到午饭时间了,我看分部顶楼的那家餐厅挺不错,大家坐下来边吃边聊吧。” 仇子期摸了摸自己瘪下去的荷包,弱弱地道:“那里的食材,都是以秘境之内的灵兽之肉为主,价格太贵了……我,真没钱了。” “实在不行,你可以把身后的剑匣抵达在那里嘛!” 甄步行很是“贴心”地为她出谋划策道。 子期小姐姐吓得抱紧了自己的剑匣,把头摇得像是拨浪鼓:“不行!师尊说过,剑在人在,剑亡人亡!” “贵?有多贵?”姬枫好奇地插嘴问了一句。 甄步行很是淡定地道:“也没多贵,也就一顿饭下来几十万而已吧。主要是那家餐厅的食材珍稀,不管是普通人还是天启者,都能从灵兽血肉中获得裨益。” 姬枫:!!!∑(?Д?ノ)ノ!!! 有钱人的世界,他是完全看不懂啊! 穷逼瑟瑟发抖…… “今天这顿饭我请!谁和我抢着买单我和谁急!” 这种时候,人生首次终于有机会和偶像男神楚长夜同桌吃饭,根本不差钱的马化云小兄弟,为了展现自己,直接急不可耐地吼叫道。 谁和他抢着买单,就是他的一生之敌,绝不饶怒! 姬枫望着这位有钱任性的小马,突然觉得此时的他,真的好有魅力好靓仔! 就连先前他的要和自己决斗的行为,也变得无比憨厚可爱起来! 姬枫下定决心—— 小马弟弟这个好朋友,他交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