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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实在是太难了 (第3/3页)
!” “我经常行走各县,所见历历在目。” 第四咸脸上露出了一丝恐惧:“庶民举手触禁,怨声连连,豪右兼不了土地,暗暗切齿。加上水旱无常,今日泾水改道,明日黄河决口,蝗虫也一年较一年多,有的地方甚至出现了人食人!” “受灾的百姓限于私属之令,连卖身为奴婢都不成,只能铤而走险去做盗贼。现在函谷关以东,到处是大大小小贼寇,少的几十,多的上千。路上商贾经常被劫,休说赚钱,性命都难保。常安附近粮价越来越贵,十年间涨了五倍,而钱则越来越贱。” 春江水暖鸭先知,商贾行走各地,关心市价行情,比厚土重迁的农民甚至是尸位素餐的官吏,更能察觉各地的微妙变化。 第四咸虽然不像第五伦那般,料定几年后天下将大乱,但也明白,世道变得越来越艰难了。 “既然如此,吾等同祖同宗,就该抱团取暖啊。” “恰逢族中出了第五伦这样年纪轻轻,名望却传遍全县的少年英才,应该高兴才对。我今日观他言行,应该也想聚合宗族,世人推崇孝悌仁义,他一人出头扬名,对吾等都有利,岂能害他犯禁?” 第一柳只楞楞听着,良久后骂道:“第四咸,果然啊,连你也要背叛我家么?” 他为何要打压第五氏?当然是感受到了第五伦祖孙勃勃的野心,以及对他这“大宗”的威胁,家道中落是事实,但乡中著姓的最后尊严,必须死死守住才行。 至于外面乱不乱,关他什么事!这大新,还能亡了不成! 他只希望维持一件事:临渠乱不乱,第一说了算! 第四咸见自己话说到这份上,第一柳想的还是蜗角之争,只觉得可笑。 难怪第一氏曾经何等兴旺,到他这一代却只能混到乡啬夫。而第五氏祖孙,不论眼光还是智慧都比第一氏强许多,第一柳是真的该让位了。 而就在这时,乡佐却再度叩响了门扉。 “啬夫,郡里来人了!” …… “郡府派人来到本乡?” 第一柳和第四咸都十分愕然,第四咸不可思议地看着对方,低声质问:“啬夫,你不会已将这件事,告上去了罢!” 陷害第五氏的事八字还没一撇,得多愚蠢才会这么着急! “不是我,我没有。” 第一柳也愣了,他只跟有姻亲关系的郡功曹通了气,希望得到他支持,对方还没回信呢,不可能这么快派人来查啊。 这么说郡府来人,与此无关?虽然列尉郡府也设在长陵县城里,但临渠乡作为乡一级行政单位,除了偶尔遇到督邮巡视,甚少能和郡府直接往来。 除非……是出了大事! 第一柳也顾不上瞎猜了,让第四咸先回去,他整理衣冠,带着乡寺众人抱彗相迎。 彗就是扫帚,正所谓“以衣袂拥帚而却行,恐尘埃之及长者”,是遇到贵客上官登门时的礼节。 他们刚站好,便从路北面驶来辆马车,一马架辕,有车盖,看车舆的漆色,规格不高也不低,车侧还有两位骑士护送。 车停后走下来一位官吏,他头戴缁布冠,身穿黑色官袍,腰上佩铜印黄绶——这是新朝二百石至五百石官的标志,可比乡啬夫的半通印大多了。 此人相貌倒是不甚出奇,但一开口,那颇具磁性的男中音让人印象深刻。 “临渠乡啬夫何在?” 第一柳迈步上前,心怀忐忑地拱手:“下吏在此。” 郡官道:“吾乃郡文学掾,景丹。” 郡文学掾,可是秩三百石的曹掾啊,主管郡内教化、礼仪之事,不算太有实权。但第一柳记得听人说过,这景丹,乃是郡大尹身边的亲信红人。 第一柳头垂得更低了。 “我奉大尹张君之命至此,要前往汝乡第五里。” 听到这熟悉的地名,第一柳不由大惊,景丹却道:“啬夫熟悉本乡,听说又与第五氏是亲戚,便带个路,随我去一趟罢!” …… ps:推荐下战袍血染的仙侠新书《一人得道》。 我编辑虎牙到处在安利这本书,看着很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