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唐再临_第291章 以工代赈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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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91章 以工代赈 (第2/2页)

的形式。这个就是以工代赈。”

    李适眼中一亮。

    韦仁实又继续说道:“如此一来,当有三个好处。”

    “其一,朝廷通过组织赈济对象——也就是这些流民来参加工程建设,使这些流民得到了必要的收入,和最基本的生活保障,达到赈济的目的。其二,赈济的同时,也因此而修成了成一批本就该修成的工程。若是直接发放赈济,那流民领过之后,朝廷除了减少了许多储备粮之外,几乎没有其他的回报。甚至有可能流民在用完了赈济之后仍旧还是流民,因而还会继续出现生乱的问题。而若是以工代赈,则朝廷赈济之后,至少还能完成几个就算是没有这些流民,也得使用徭役完成的工程。且,使用流民,则减轻了徭役。另外,这些流民有了一份可以长期获取酬劳的方式,就可以暂时安定下来,不再是流民,也就不存在朝廷赈济一过,流民重归流民的现象了。其三,流民有事可做,有酬劳可拿,就大大减少了生乱的可能,有利于国家稳定。且还可以激发他们自力更生的精神,摆脱‘等、靠、要’这种等消极意识,让他们意识到自己是有手有脚的人,完全可以自救,重新树立生活的信心。人一旦有了信心,就不容易生乱了。”

    “好!这个好!”李适十分高兴,说道:“这是个好法子!”

    “不仅如此,陛下,其实还可以通过以工代赈的法子,去引导这些流民的行为,使其符合当前阶段国家和朝廷的需要。”韦仁实又道:“比如说眼下朝廷需要扩大的田地规模以增收粮食,那么‘以工代赈’的这个‘工’,就可以定为雇佣流民开垦荒地,种植庄稼。如果朝廷下一阶段准备扩大新式炼钢法的规模,提高产量,那就需要更多的铁料,那么这个‘工’,就可以定为开采铁矿。如果朝廷需要更多的焦炭,就可以将这个‘工’定为开采石炭炼焦……这个‘工’,完全可以视朝廷与国家之所需来定。这样既让流民有了活路,不再生乱,又达成了朝廷的目的。而且,甚至可以不直接发放粮食,而是统一发放钱财作为报酬,那么流民需要生活,就要用这些通过劳作而得到的钱财去购买生活所需之物,这么一买,商人一卖,市场就有了流通,流民仍旧能过获得生活所需之物,维持生计,而商人也有了生意,有了生意便产生了税赋,国家又因此而添一些。”

    “好办法!好办法!”李适很是兴奋,抚掌笑道:“韦卿此法甚善!大善!”

    说罢,李适又道:“韦卿现在就回去,将此法详细拟出一个章程来,明日立刻交给朕。朕明日即召集三省共商此事!”

    难得见李适这么痛快的要执行一件事情,韦仁实点了点头,行了一礼,道:“是。那臣这便告退了。”

    李适点了点头,催促道:“好,韦卿快去!此法若成,朕必有重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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