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的是正派秦书剑_第一千一百三十一章 终章 三(一万八千字大章)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一千一百三十一章 终章 三(一万八千字大章) (第9/13页)

称呼。

    因为。

    方星澜仍然记得,对方在圣战台击败秦元白的一幕。

    按理来说。

    如果对方不离开的话,那么现在圣主的位置,就该是对方的了。

    但既然离开了。

    用圣主相称,也是不合适。

    思来想去。

    他还是决定以长老二字相称。

    “方圣主,我们又见面了!”

    张二狗看着模样有些凄凉的方星澜,面上有淡淡笑容。

    在内天地那么多年,让他的气质也有了很大的变化。

    如果不是样貌没变的话。

    方星澜都险些怀疑,自己是认错了人。

    “你等异人却是敢袭击我乾元圣地,简直是大胆至极,也罢,就让你们明白,我乾元圣地也并非是任尔等欺辱的!”

    张二狗往前踏出一步,看着剩余的那些玩家,可怖的气势在虚空当中肆虐。

    所有玩家。

    在这股气势面前,都是本能的退后一步。

    紧接着。

    就有玩家怒吼:“故弄玄虚,杀了他!”

    轰——

    那个说话的人话音刚刚落下,就被一股恐怖的力量碾压成了齑粉。

    突兀变故。

    不等其他玩家震惊。

    便是见到张二狗往前跨出一步,一掌印出,掌罡犹如蕴含了一个天地,把所有的玩家,都给囊括了进去。

    一掌!

    只是一掌!

    所有的玩家,只是刚刚爆发出力量,就被掌罡全部吞噬泯灭。

    无数流光迸现,消失在了原地。

    做完这一切以后。

    张二狗收回了手掌,一如方才的云淡风轻,丝毫没有在意的样子。

    一旁的方星澜见此,面色感慨:“张长老的实力,比原先更加的可怕了!”

    以前争夺圣主位置的时候,张二狗的实力虽然强,但也没有强到这种程度。

    再到现在。

    对方展现出来的力量,让他都为之心悸。

    方星澜有种预感。

    如果那一掌是对自己出手的话,自己也绝对是抵挡不了。

    而他在乾元圣地里面。

    实力并不比其他的人弱多少。

    也就是说。

    张二狗现在的实力,完完全全是有资格,称得上乾元圣地的至强者了。

    灭杀众多玩家以后。

    张二狗转身看向方星澜:“方圣主,现在圣地里面的局势如何了?”

    在出关以后,因为玩家的事情被萧乘风给镇压了下去,导致没有什么事可以做。

    这段时间。

    他都是留在元宗里面潜修。

    直到现在。

    觉察到玩家大举进攻,所以才会临时出关,前往支援方星澜。

    所幸来的时间不算太晚。

    不然。

    乾元圣地就要少一位圣主了。

    闻言。

    方星澜面色凝重:“他们现在大举进攻,人族各地都是受到了不同程度的袭击,这些玩家甚至于为了得到好处,更是屠戮城池,灭杀众多百姓。

    若说丧心病狂,也完全不为过。

    如今我乾元圣地已是强者尽出,协助大昭镇守各地城池,保证各城的安全。

    奈何他们虽然顶尖实力不强,但综合实力却是丝毫不弱,我们纵然是全力防守,也防不了多少。”

    在玩家眼中。

    大千世界里面的人,都是行走的经验包。

    杀的再多。

    也不会有任何的心理波动。

    以往的时候。

    有强者震慑,死一次划不来,他们不会轻易的出手。

    但现在玩家整体实力上升,以往的强者震慑,对于现在来说根本就没有什么作用。

    如此。

    玩家完全的放飞自我了。

    屠城灭族。

    再是寻常不过。

    只要是能够得到经验的东西,他们都不会放过。

    正因如此。

    乾元圣地才会全力出手,协助大昭抗衡玩家。

    是的。

    仅仅是抗衡而已。

    面对玩家的庞大基数,以及强者数量,人族根本就没有反攻的可能。

    而且最简单的原因。

    就是玩家不死不灭。

    除非是能把那些玩家全部都斩杀,否则,根本就威胁不了他们。

    从方星澜的只言片语中。

    张二狗明白了现在局势的严重。

    他眉头紧皱。

    “玩家不死不灭,但我们拥有祖兵,也能斩杀玩家,为何不用祖兵震慑?”

    “祖兵震慑终究是太少了。”

    方星澜摇了摇头。

    祖兵能杀玩家,但是能杀多少个玩家。

    现在东部洲玩家何止亿万,就算是手握祖兵,满天下的杀玩家,相比于那庞大的基数,根本就杀不了多少。

    说到这里。

    他顿了一下:“而且天帝曾经有命,不能大肆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