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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 枪出如龙! (第2/2页)
老猎人总结下来的血泪教训, “我要撤了!” 林凡说着,从地上捡起一根散落的火把,慢慢的朝后退去。 从一开始,他就没想着能杀掉这头野猪。 在华夏,杀掉一头野猪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 想办法断掉野猪的一只腿,让它失去追击的能力,才是林凡从一开始的打算。 面对林凡的退却,野猪挣扎着想要再次发动攻击, 但刚走两步,便再次摔倒在地。 看到这个情形,林凡不再犹豫, 他立刻返身回窝棚里收拾好自己的行李,拎着长矛大踏步向黑暗里走去。 ...... 林凡走在茂密的原始丛林里,一边走,一边看向镜头: “在夜晚的丛林里赶路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除了火把照到脚下的范围,身前两米以外几乎都是一片黑暗,而在这样的黑暗里,你会变得非常容易迷失方向,更可能因为慌忙赶路而不慎滑倒。” “但是我现在必须要尽快离开刚才那片地方,要知道,受伤的野兽是一种非常恐怖的生物,它们会记住猎物的气味,并在第一时间选择报复。” “而且最为重要的是,与人类不同,野兽对伤势的适应能力非常的强,就像那头野猪,虽然我刚才打断了它的腿,但如果我猜的不错,它现在很有可能已经可以站起来行动,虽然速度并不快,但仍旧有追上我的可能!” “99年的时候,一位美国的登山者在独自户外探险时,遭遇到一群野狼的攻击,不过幸运的是,他当时随身携带了枪,并用这把枪成功杀死了大部分的狼群,只有一两只受伤的浪趁乱逃跑。” “不过故事的最后,这位登山者还是死在了袭击他的狼群手里。” “原来这位登山者在击退狼群之后,并没有在第一时间离开,仗着手里有武器,竟然艺高人大胆的在原地烤起了狼肉,结果在当天晚上,两只受伤的野狼循着气味再次折返回来,趁着登山者睡觉之际,将他活活撕碎!“ 直播间里,观众们再次被林凡的日常嘲讽小故事所惊呆。 “这哥们也太胆大了,难道歪果仁都这么喜欢作死吗?” “野狼:吃我就吃我,竟然连地方都懒得换,我不要面子的吗?” “刚听前半段的时候还以为这哥们是从凡爷嘴里的第一个幸运故事主人公,没想到还是逃不过一DIE!” “事实证明,人终有一DIE,而歪果仁就不同,他们就特别喜欢自我狗DIE,” “成就达成:日常嘲讽小故事【1/1】。” “虽然听着很残忍,但莫名感觉舒服了!” 看着直播间里观众们的弹幕,林凡却不像他们看起来那么放松, “虽然野猪并不是狼群那么记仇,但皮糙肉厚的它们却要比野狼更加容易适应自身的伤势,而一旦等它彻底适应了伤势,来找我寻仇的时候......” 说着,他面色凝重,回头朝着来路深深的望了一眼,片刻后,才重新望向镜头: ”那时候,才真是一场不死不休的战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