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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吃官司了 (第1/2页)
天色放亮的时候,白胜三人被朱仝的兵马押解回到了郓城县衙,这一路朱仝并未难为他们一男二女,到了县衙后任由他们三人静坐在公堂,说要等候县令升堂裁决,只是不许他们任意走动,并且派了二十名兵士协助衙役看守,严防逃遁。 眼见公堂外面的太阳越升越高,白胜如坐针毡,心如汤煮,心中暗骂,这县令升堂也特么讲究朝九晚五么?也不知道会给自己定个什么罪,会不会是死刑呢?或者是来个刺配充军流放千里?他对宋朝的法律没有任何的研究,但是他可以肯定的是,他和阎婆惜之间的事情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别怕,待会儿我来为你辩护,不会有什么大事的。”李清照轻轻握住了白胜的手,凝视着白胜的眼睛小声说道。在之前的逃亡途中,她已经从白胜和阎婆惜的口中得知了事情的梗概。 阎婆惜握住了白胜的另一只手道:“姐姐说的是,就算真的给咱俩定个**罪,最多也就是当庭杖责,或者徒一年半……”此时阎婆惜已经知道了白胜和李清照之间的真正关系,所以跟着白胜称呼李清照为姐姐。 “徒一年半?”白胜惊讶的有些不相信自己的耳朵,就是打一顿然后再判一年半徒刑了?不会这么轻吧?古代处理男女**,不是要将奸夫处死,奸妇浸猪笼么?如果真的这么轻,那么还不是谁想**就**啊? 李清照博览群书,才华横溢,当然不可能不懂律法,当即给白胜讲解了一下本朝法律,令白胜茅塞顿开。 原来,中国古代始终是将**行为列为犯罪的,但是惩治的程度轻重不同,在唐宋以前的时代,法律对**的制裁非常严厉,基本上是死罪,甚至比死罪还要严重,但是从唐朝开始,政府对**罪的判罚开始减轻,宋朝则是最轻的,讲究的是“亲不告,官不究”,意思是将这件事的主张权交在丈夫的手里,丈夫不告,则奸夫奸妇啥事都没有,丈夫若是告了,则会对罪犯处以臀杖或脊杖的惩罚,杖后当庭释放,又或者一杖不打,直接徒刑一年半。 李清照还说,在当朝律法里,对官员的约束要更严厉一些,讲究的是罪责加倍,也就是说,如果官员犯了这种罪,打也加倍,罚也加倍。 白胜听后放下了一颗心,暗想:难怪《水浒》之中这种破事源源不绝,原来是律法太轻了,不足为惧。 看见白胜神情放松,阎婆惜重又忧色上脸,道:“你先不要高兴,如今我只担心你把宋江打得太重,这宗罪才是要命的。” “人在哪里?人在哪呢?”一个粗豪的声音从公堂外面响起,听起来有些耳熟,白胜转头看去,只见一个粗豪的汉子从外面大步走入,却是插翅虎雷横,心头一凛,急忙站了起来。 在白胜看见雷横的同时,雷横也看见了当堂而坐的白胜三人,不禁怒道:“这厮打得我三哥好惨,你们怎容得这厮好整以暇待在这里?为何没有教训于他?” 见雷横发飙,满堂兵吏不敢做声。雷横已经来到白胜身后,骂道:“你这贼斯鸟竟敢打我三哥,今天看我不打出你屎来!”说罢一手抓住了白胜的衣领,就要开打。 “兄弟住手!打不得!”朱仝的声音响起